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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06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二、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2003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基础教育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中学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干部;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或相当的)教师职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6年7月31日。

  三、专业方向:招生专业方向15个。

  四、学制与培养

  二年半,利用寒暑假到校学习,平时在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研究性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工作,基本不脱产攻读。各科学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

  五、报名办法

  1.凡符合条件者填写《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本表可从网址:http://master.lnnu.edu.cn或从网址: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上下载)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方可报名。

  2.考生将①报名表(贴近期免冠照片,加盖骑缝章)、②证件复印件(包括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审核公章)、③报名费320元寄送到我校相应的学院(通讯地址见背面)或我校委托的当地招生合作单位。确实有特殊情况的,经同意后可在摄像时带来。

  3.考生必须先网上报名。网报时间在7月13日至24日,报名网址:http://www.lnzsks.com/zzlk.htm(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上报名结束后(请记住网报编号)到我校参加摄像报名,现场摄像时间:7月30日、31日,摄像地点:辽宁师范大学。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10月21日、22日。地点见“准考证”。

  七、考试科目: 外国语(英、日、俄选一)、教育学、心理学、政治理论及专业课共五门。其中外语(英二)、教育学、心理学三门全国联考。《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我校备有全国统编考试大纲和复习指南。政治理论课和专业课由我校命题,专业课考试在入学考试时进行,政治理论课在复试阶段进行。我校备有2001、2002、2003、2004和2005年试题,欢迎函购(30元)。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411—82158725、82154769.我校将在暑期举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前辅导班,地点:辽宁师范大学,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3069005.

  八、录取及学费标准:我校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未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但符合其它院校分数线的考生,我校予以推荐或联合培养。学费标准为人民币15000.00元(含论文指导及答辩费用)。

  九、联系地址:大连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邮编:116029,联系人:关老师,电话:0411——82153456,Email:guanerqun@lnnu.edu.cn.

  十、特别提示:1、录取时我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考生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被录取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学籍。2、获得硕士学位后,可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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