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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初试
  (一)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1月4日—1月5日,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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