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文件精神,我校接收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文件精神,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即日开始,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的专业类别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257
二、接收名额
5人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就读高校的推荐资格;
3.学习期间无处分记录;
4.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为经济类、管理类专业;
5.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
6.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在本院系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
四、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2012年9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资格审核。10月10日左右,学校确定并公布复试名单;
3.复试。10月15日进行复试,复试主要内容:专业基础、外语水平、综合能力面试等。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根据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5.对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发放接收函;
6.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拟录取推免生凭接收函在就读学校领取免试校验码,在10月25日之前办理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手续,并于11月10-14日完成现场确认。不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网上报名手续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7.在规定时间内,在就读学校领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至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五、提交材料
1.学生证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4.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成绩单;
5.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6.就读学校教务处同意推荐免试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7.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8.其他能够反映相关学习情况、实践实务经历、综合素质及能力、个人特长等的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需1份,一律为A4纸规格复印,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六、其他
1.奖学金的评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第二学年按照《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参加奖学金的评选。
2.学校还将通过设立“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创新基金”、提供“三助”工作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方式资助学生完成学业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毕业时未获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咨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与申诉: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纪委、监察处
电话:************
网址:http://gs.lixin.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
邮政编码:201620
有关工作安排均将通过http://gs.lixin.edu.cn发布,请及时关注。
附件: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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