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上海研招网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推荐免试

2014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公告


  (三)获准复试
  学校将对申请人寄(送)的材料进行终审,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获准复试的申请人参加复试。
  四、选拔考核程序
  (一)学校将于2013年10月组织复试。复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外语水平、综合能力面试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学校根据复试成绩确定拟接收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三)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寄发接收函;
  (四)拟接收的申请人持我校接收函,到推荐学校教务部门领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推荐免试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见接收函)寄(送)登记表至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五)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拟接收的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具体办法,凭推荐免试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凭网上报名得到的报名号、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正式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和数码图像采集等手续。
  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正式录取通知书将随统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合格科目;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获通过;
  3.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