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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民商法


  三.硕士点培养特色

  尽管民商法硕士点的建设时间不长,但在学校和法学院学科建设和硕士点建设的总体要求下,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和培养特色。

  (一)充分利用财经院校的学科资源,制定符合培养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学科规律的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的特点,一是根据财经院校的特点,在民商法专业下设置了民法、商法和知识产权法三个方向,并突出了商法方向;二是在课程体系设置上,设置了《刑事法专题》、《民事诉讼法专题》、《法律解释与推理》、《法律经济学》等跨专业课程,并开设了《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跨学科课程,并且以体现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三是缩短课程教学时数,倡导和鼓励学生独立学习、自主研究。

  (二)树立开放式人才培养理念,通过邀请校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开展专题研讨等形式进行教学,提高学生的知识视野和学术兴趣。多年来,法学院一直积极开展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的活动,每年聘请来校讲学的次数超过20人次。其中,仅2007年下半年就邀请了贺卫方教授、邓正来教授、李浩教授、程信和教授、申卫星博士等来校讲学。同时,在课堂教学中,我们还倡导专题教学,即教师上课应以专题授课方式为主,并要求学生撰写专题研讨报告、专题文献检索报告等。例如,在《民法总论》课程的教学中,任课教师都采用专题授课方式,并且组织学生进行专题研讨、撰写研讨报告和专题文献检索报告。

  (三)积极引导学生走出去,服务于社会,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一是与江西省华邦律师事务所合作,建立了民商法硕士点创新基础,安排学生到创新基础锻炼、并配备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担任实践指导老师;二是邀请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来学校进行现实庭审,现实庭审实行“一观、二问、三评议”程序。“一观”是指学生观摩庭审活动;“二问”是指庭审结束后,学生向主持、参与庭审活动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提问,分别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向学生释疑,回顾、总结庭审的成功与不足之处。在必要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甚至可以请参与庭审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就庭审的问题、心路历程等作进一步的探讨,把释疑与“实务讲座”结合起来;“三评议”则是指庭审结束,法官离开后,学生与指导教师就庭审情况进行座谈,由指导教师对庭审程序和实体上的问题进行评议。三是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社区法律咨询与服务、科技文化三下乡等活动。

  (四)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强化学科的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引进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毕业的民商法学博士杨峰,引进北京大学民商法博士张宜超;二是鼓励教师考博,易有禄、夏秀渊、阙占文三名教师分别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现已经顺利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学科梯队中的周维德、徐职颖、熊玉梅三位教师目前正在攻读博士学位;三是鼓励教师出国(境)进行访学,努力提高教师的学术声誉。例如,邓辉教授于2007年7月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熊进光教授于2007年12月到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访问、杨峰博士于2005年9至12月在台湾实践大学访学。

  (五)制定科研奖励政策,鼓励教师从事法学研究,以科研促教学。学院制定了《法学院重大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经学院认定的重大科研成果予以重奖。多年来,民商法学科的教师积极围绕民商法基础理论和前沿、热点问题开展学术研究,撰写了大量的专著、课题研究报告和学术文章,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现代法学》、《法商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法制日报》等主要报刊公开发表有关的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核心刊物100余篇,出版著作12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3项、司法部课题3项、教育部课题1项、省级课题20余项,显现了民商法硕士点建设所具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巨大潜力。
  
  (六)鼓励教师主动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提高教师的社会声誉。邓辉教授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担任了多项社会兼职;熊进光教授、杨峰博士经常为企业、金融单位和政府部门进行讲座,深受讲座单位的好评。目前,硕士点有1名教师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3名教师是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培训聘任教授, 4名教师是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时,学院还鼓励教师外出参加学术年会,例如每年的民法年会、商法年会均派1至2名教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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