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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
  六、考试
  (一)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五)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六)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七、其它事项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现阶段按照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确定。
  2.为激励在校研究生努力学习,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将实施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荣誉奖学金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习标兵"、"科研标兵"、"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毕业研究生"、"研究生优秀就业"等评优评先奖励。奖助学金体系完善、奖励覆盖面宽、奖励力度大,优秀研究生可获得博士6万/年、硕士4万/年以上的奖助学金,对符合条件的"985"、"211"高校及免试推荐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实行特殊的奖助学金奖励措施。
  3.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或了解专业参考书目的购买地,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院(所)联系。
  4.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我们会及时发布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5.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网址:http://grs.jxuf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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