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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2008年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为满足广大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 2008 年将在船舶与海洋工程等八个领域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工程硕士的性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实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精神,工程硕士学位是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的学位类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主要是为企事业单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 招生的工程领域

序号

领域代码

领域名称

招生院系代码、名称

备注

1

4301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01 船海学院

 

2

430102

机械工程

02 机械学院

 

3

430105

材料工程

06 材料学院

 

4

430109

电子通信工程

03 电信学院

不受工作年限

5

430111

控制工程

03 电信学院

不受工作年限

6

430112

计算机技术

03 电信学院

不受工作年限

7

430137

工业工程

04 管理学院

 

8

430140

项目管理

04 管理学院

 

三、 报考的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 、 2005 年 7 月 31 日 前获得学士学位。

2 、 2004 年 7 月 31 日 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四、 报名及资格审查

1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 2008 7 月上、中旬 ),通过互联网登录工程硕士报名网站(届时网址将会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 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 1 )。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 2008 7 18 日至 21 ),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证明其符合报考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 、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我校在录取前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3 、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一般应在我校参加报名。如因特殊原因需在外省参加报名考试,须经我校研究生部同意后,考生方可在外省报名、考试,在外省报名的考生网报前应事先咨询当地省学位办公室是否接受报名及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

五、 入学考试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 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 “GCT”) 。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的 “GCT” 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GCT” 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 “GCT” 试卷满分 400 分,每部分各占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个小时。 “GCT” 命题依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已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GCT 全国联考时间为 2008 10 25 日、 26

第二阶段,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 2008 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样表见附 2 )。我校将考生的《登记表》连同第二阶段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备查。

凡持有 2007 年 “GCT” 有效成绩的工程硕士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直接参加第二阶段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按 2008 年工程硕士录取标准决定录取与否。

六、 录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的 GCT 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由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总人数的 10% 。录取 GCT 成绩百分位在 30 %以下的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实际录取人数的 10% 。

七、 学习方式和年限

工程硕士的学习一般采取 “ 进校不离岗 ” 的在职学习方式,并由学校指派指导教师负责培养和指导(或与考生所在单位的专家联合指导)。论文的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具有明显的应用价值。考生所在单位应负责提供完成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要有一定经费支持),且具有完成学位论文的条件。

学习年限自入学至获得专业学位一般为 3 年。

八、 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研究生凡修满规定学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的,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制作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0511 - 84402362

通信地址:江苏镇江市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212003

Email : gcss@just.edu.cn

附件1: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doc

附件2: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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