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我校2014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800人左右,具体拟招生专业及人数见专业目录。因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公布的拟招生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在录取时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报考专业学位中的项目管理领域和工商管理硕士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我校专业学位中的MBA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我校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可以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生经我校复试通过后予以接收录取,我校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
除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我校其它各硕士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MBA)的考生一般在江苏省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网报成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校验,须及时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一)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
(三)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专业初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联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命题。
六、复试
我校复试时间在2014年4月中下旬,复试内容一般为一门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听力及综合专业素质面试等。专科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二门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会计专硕(MPAcc)考生复试时要考核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视生源情况一般实行适当比例的差额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录取。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审查批准后正式录取。
八、其它说明
1.因2014年国家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招生和培养改革工作,相应的奖助学金等将不低于江苏高校平均水平,主要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有关事宜另行安排。
2.入学考试成绩优良的一志愿考生还可获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
3.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除按规定享受有关奖助学金外,还可承担助教、助研和助管工作,领取相应的津贴,家庭经济困难者还可申请助学贷款。
4.我校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凡获本科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生一般均可接收录取。
本简章未尽事宜请查阅教育部文件,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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