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江苏研招网 > 江南大学 > 招生信息

江南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南大学开展2011年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江南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外校推免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

  二、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学习成绩优良。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0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
  (五)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详见江南大学招生简章;
  (六)在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接受专业
  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获得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江南大学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生;获得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只可申请江南大学专业学位推免生。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以外的硕士专业均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

  四、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一)江南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二)本专业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书1份;
  (三)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四)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如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
  (六)如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五、接受外校推免生程序
  (一)申请者请先与学院联系,并在9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寄到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月9日前,学院通知符合我校推免生条件的考生复试及体检;
  (二)各学院成立接收外校推免生复试小组,复试可采用面试、笔试或实践(实验)等形式,具体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决定。10月15日前,将复试结果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10月下旬召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同意接收名单在研究生处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向推荐学校发出接收函;
  (四)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参加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当地省市招办报名点确认并缴费、照相;
  (五)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到就读学校领取经省市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在11月28日之前寄达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六、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要主动加大推免生的校际交流力度,提倡优势互补,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学校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对于“211工程”高校的推免生优先录取。
  (二)各学院要留出一部分计划用于接收外校推免生,但各招生专业接收的推免生(含接收校内推免生)不得超过该专业2010年录取研究生总数的50%。
  (三)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四)接收的外校推免生不占各学院的推免生指标,但占该学院2011年的录取总指标。
  (五)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
  1.江南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江南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