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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南大学“卡特彼勒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C研究生入学统考英语成绩70分以上,或专业英语考试成绩80分以上。
  3、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励志自强,乐观向上(原则上应持有县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证明;近期本人或其家庭遭遇突发性重大困难者优先)。
  4、综合素质好,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及各种奖励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科目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2)有考试舞弊及学术造假等不良行为者;
  (3)在读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
  (4)处于出国、休学、停学等学籍异动状态之中者;
  (5)本年度已获得其他较大金额社会奖助学金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评定原则及程序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励志的原则。
  2、根据设奖单位要求,总体按1:1.5的比例进行差额评选。
  3、所有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限为2013年3月初至2014年3月底。
  4、评定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协调,具体程序为: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向学院进行申请;学院组织初评并经公示(不少于三天)无异议后,按学校下达的名额将《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审核汇总;学校审核并经公示(不少于三天)无异议后提交设奖单位评选并确定最终奖助名单。
  四、时间节点及提交材料
  (一)提交时间
  4月15日前,学院完成初评公示、推荐名单及相关评审材料报送等工作;
  4月21日前,学校完成审核汇总、名单公示及提交终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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