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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四、接收工作进程
  (一)10月12日前,各学院根据复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10月20日前召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同意接收名单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向推荐学校发出接收函;
  (三)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凭我校的接收函到推荐学校领取效验码,在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推荐学校所在地的省市招办报名点确认并缴费、照相;
  (四)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到推荐学校领取经省市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在11月28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五、其他事项:
  (一)复试费80元,报到时交招生学院;
  (二)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三)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yzb@jiangn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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