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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景德镇陶瓷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景德镇陶瓷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做好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校复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工作

  1.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纪检和各分院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校复试工作。

  2.各分院(部)成立本院相关学科点复试工作小组,每组3-5人,确定一名组长,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小组应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复试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复试时,须认真填写复试记录表,写明复试内容、成绩和评语,提出是否同意录取的意见,复试小组组长复试记录表上签名(凡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有关复试的各方面工作)。

  二、复试录取原则

  1.关于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学科发展状况,确定各学科点当年招生计划。

  2.复试安排:我校2016年预计安排两次调剂复试,第一次复试安排预计在3月25日左右,第二次复试安排预计在4月7日左右(具体时间和安排见研究生网站通知)。

  3.招生录取原则:在分专业招生计划内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优先录取,各学科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申报专项骨干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各学科间招生计划指标调整由学校统筹管理。

  4.参加复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包括初试、复试成绩,具体计算办法为:

  材料类\机电类\管理类\计算机类复试方案由院系自行安排。其它专业:

  (1)图书情报(125500)

  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2×40%(采用百分制)

  (2)其他学科

  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2×40%(采用百分制)

  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工业设计工程(085237)及艺术(135100)应用型硕士点为:

  复试总成绩=外语复试成绩×50%+专业复试成绩×150%;

  (2)其余硕士点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总成绩=外语复试成绩×100%+专业复试成绩×100%;

  5.对外语复试成绩、专业复试成绩、加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外语复试成绩(均以百分计算)不符合要求是指:外语复试成绩比初试成绩低15分以上(含15分)且低于当年国家初试外语划线成绩;或外语复试成绩低于国家初试外语划线成绩的90%(小数点四舍五入)。

  专业复试成绩不符合要求是指:专业复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成绩不符合要求是指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复试成绩不符合要求是指:面试成绩低于60分。

  6.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对定向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录取条件不变。定向和委托培养的录取考生及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招生单位签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三、收费标准

  艺术类全日制学术型(代码:1301L1、130400、130500)及专业学位(代码:085237)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和专业学位(代码:135100)硕士生每生每年12000元,其它非艺术类全日制硕士生(学术型、专业学位)每生每年6000元。

  四、复试具体程序

  1.考生报到、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需出具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历学籍认证书、骨干计划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需领取复试相关材料。

  2.培养部门审查、复试。考生带相关材料到各专业所在单位参加复试。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需再次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审查、核实考生相关证件材料。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3.公布拟录取名单。所有复试工作完成后,由各学科点根据考生初、复试情况,讨论确定是否录取。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后的第二天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查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并及时通知各位考生。

  4.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上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基本内容

  1.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考分符合国家教育部所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满足学科点复试相关要求的考生;经我校同意调剂的考生。我校实行差额复试,不接受同等学力艺术类考生调剂。

  2.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应届生考生须提交本科在读期间的成绩证明原件;历届生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证明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非定向委托培养的拟录取人员,其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位者,不予录取。

  3.复试体检

  复试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医院应为市级人民医院,凡医院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者,一律不予录取。

  4.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国语水平测试

  (1)专业课笔试

  专业笔试的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考生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掌握程度,美术类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余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参加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其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2)专业综合面试

  综合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成绩,低于60分者,原则上不予录取)。综合情况面试是为了更好更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创新精神等情况。具体要求为:

  a)综合情况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

  b)同一学科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c)各复试工作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如实填写硕士生复试情况表,记录要求完整、详实,经得起查询;

  d)复试工作小组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具体评分细则;

  (3)外语水平测试(不含听力)

  考试时间为2小时左右,满分为100分。

  (4)大专、本科没有毕业证、非全日制本科生属同等学历,同等学历须加试一至两门业务课,试题由相关学院(部)命制,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由相关学院(部)统一组织。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5)复试、加试科目负责部门

  英语笔试主要由研究生院和人文学院共同负责;专业笔试、加试、面试主要由各教学院部负责。

  六、录取工作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预计于2016年6月中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1.复试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复试工作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学校纪委及研究生院相关人员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整个复试公平、有序开展。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院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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