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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科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接受推免研究生公告



  4.拟录取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接收名单。对拟接收的申请者发给加盖招生部门公章的拟接收函。
  (2)收到拟接收函的申请人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持考生本科就读高校所发的推荐免试生校验码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考生须将其本科就读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或送交至我所招办。
  若拟接收为推荐免试生的考生最后未获得所在高校的正式推免资格,则我所招办所发的推荐免试拟接收函自动失效。
  (4)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若未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5)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6)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推免生须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培养单位核查无误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1.2014年我所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被确定为直博生的推免生,不参加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须参加2014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具体参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向我所招办咨询。
  2.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恕不退回,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及录取资格。
  3.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理论物理研究所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0
  网址:http://www.itp.cas.cn
  E-mail:wangli@it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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