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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至今已具有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六大学科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9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研究生培养体系。
  
  2013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4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6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录取时将根据上线考生情况适当调整各学科、专业招生数。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内所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内蒙古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术型研究生是以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能力的教学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例如: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
  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以培养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授予的学位类型主要是专业学位,例如: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报考前请认真查阅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我校最新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全部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公费)硕士研究生。
  2.凡报考国家照顾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调剂生中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全部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公费)硕士研究生。
  3.从2007年开始,我校对所有新录取的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均发放200元普通奖学金。
  4.在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500元/人,获奖比例5%。
  (2)、普通奖学金:200元/人,获奖比例100%。
  (3)、各类优秀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4)、材料与冶金学院设有“莱钢奖学金”和“冶科 - 佳思瑞奖学及研究基金”(材料、冶金专业均可申请)。
  
  五、报名
  请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此信息必须在2013年7月前有效),用于我校向考生提醒打印准考证、邮寄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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