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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的通知

关于内蒙古科技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根据考生2010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并参照各专业复试人数和差额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未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复试合格,但复试总成绩排名在录取名额以外的考生;一类是复试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的考生。
  录取结果请登录复试录取查询系统查看自己的录取情况。
  说明:目前只能是我校拟录取,拟录取考生需经过教育部录取工作检查后才能确定是否能够最终录取,如在录取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个考生存在不能录取的情况,研招办会及时联系该考生。所以拟录取的考生在复试录取查询系统中是否被录取为否。
  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以下工作:
  1、调取初试试卷 (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请及时与第一志愿学校研招办联系调取初试试卷,由于各校工作安排,时间不能统一,请尽快将初试试卷邮寄到我办。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我办说明。
  请调剂考生登录复试录取查询系统
  查看初试试卷是否到达,请不要在电话咨询初试试卷是否到达。如果有问题我们会及时与考生联系。
  2、签订相关协议书(时间截止5月20日)
  登录复试录取查询系统http://graduate.imust.cn/stu_info.asp查看自己的录取类别。
  说明:
  (1)拟录取为国家计划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非定向和定向。
  A非定向考生(毕业后自主择业)不签协议。
  B定向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须由本人、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工作单位须与本人网报信息一致。
  (2)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
  A自筹经费考生(毕业后自主择业)签订《自筹经费协议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签字)。
  B委托培养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须由本人、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工  作单位须与本人网报信息一致。
注明:录取后,考生档案调取不了的同学必须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并与5月15日前与研招办说明。
  (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须由本人签订《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3(一式三份,本人签字)。
  说明:此前签订的各类协议如果跟自己的录取类别不符的,协议作废;一切协议书的签订请按照公布的录取类别为准。协议书请考生自行下载后如实填写,填写后统一于5月20日前邮寄到我办盖章,考生本人留存联和单位留存联请考生在入学报到时领取。
  3、调取档案(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应届本科生除外)。
  所有自筹经费和非定向考生必须调取档案。签订定向、委托培养考生不调档案。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以等毕业后再转。调档函我办于5月6日统一发出,请自取的同学于5月6-14日来我办取调档函。
  档案邮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号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邮编:014010
  联系人:韩继铖  
  联系电话:************
 
  备注: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按期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考生本人放弃录取资格)。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5.5


  附件1:2010年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附件2:2010年自筹经费协议书
  附件3:2010年协__议__书蒙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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