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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09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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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和程序

    
    (一)校际调剂对考生的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3.工程硕士、会计硕士等在培养过程中对数学有要求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原则上应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的考生中调剂。
    
    4.“法律硕士(法学)”只能从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0301]下设各专业(030180除外)考生中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各专业学位。
    
    (二)调剂工作程序
    
    1.招生单位发布专业学位相关专业(领域)招生信息
    
    各招生单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公布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调剂招生人数、调剂要求、复试办法。
    
    2.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符合要求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使用方法可浏览系统帮助文件)填写调剂志愿。
    
    3.招生单位确定复试名单
    
    招生单位要根据考生调剂志愿和本单位实际招生人数,尽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
    
    4.招生单位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考生调出单位应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向考生调入单位寄送考生试卷等相关材料(考生本人不得携带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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