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强化防控疫情的同时,着力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核准拟录取名单。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导师组成复试小组,强化导师选择权,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招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复试小组按一级学科成立,分别为教育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和心理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三、复试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已复试的推荐免试生除外),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基本要求如下:
1.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当年的复试基本要求。
2.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予破格。
3.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4. 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一般不得进行调剂;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学科(专业),先进行第一志愿复试,再根据录取情况,确定调剂名额,并通过国家研招网,确定调剂生名单,再进行调剂生的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具体方式以学校发布为准。
(二)专业笔试的有关内容适当优化调整到网络面试的题目中。
(三)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个人简历、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材料。
(四)复试试题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三部分。一般而言,整个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纳入网络复试中。
(六)复试中的心理测评考试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负责。
(七)复试体检不统一组织,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5月底前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学院。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必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胸透。体检表上附有考生照片并盖有医院骑缝章。
(八)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跨专业考生应提供复试相关专业2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且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网络加试。每门课程加试时间不少于8分钟,整个加试时间不少于16分钟,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加试试题。
五、复试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10%)、专业素质能力测试(6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30%),满分100分。
(二)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跨专业考生,应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即未达到满分的60%,下同)不予录取。
(三)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初试成绩=初试三(或四)门科目总分/5×60%
复试成绩=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40%
六、调剂规则
(一)有自划线的学科专业,在调剂考生时,必须达到自划线的分数及以上者方可接受。
(二)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调剂原则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否则无效。
七、录取工作
(一)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综合成绩的排序采用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各自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优先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
3.复试成绩不合格(含任一门复试科目和复试总成绩);
4.加试的2门课中任1门不及格;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招生计划公开。
(二)复试录取办法公开。
(三)调剂方案公开。
(四)复试考生名单公开。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以上信息公开网址: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 http://jyxy.hznu.edu.cn/zsgz/zsxx/yjszs/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咨询:联系人 梁老师;
电话:*************;邮箱:jyxyyjsk@163.com
我院研究生复试申诉:联系人 学院纪委蒋书记
电话:*************;邮箱:jyxyjw5596@163.com
附件:教育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教育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温正胞
副组长:蒋璐敏、严从根、许建美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马伟娜、付淑琼、仲玉英、朱晓斌、李葆明、
肖正德、张 华、杨俊锋、季诚钧、赵 立、蒋一之、董光恒、傅根跃、程素萍、童富勇、臧玉峰
秘 书:王 晨、梁爱东、楼利高、洪河条、李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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