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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三.申请与接收办法
  请于2008年10月5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特快专递寄(或送)给报考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联系方式见附件二),并在封面注明"免试生"字样。
  1)华中农业大学对申请人材料审核后,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校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2)招生学院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经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接收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接收函;
  3)被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华中农业大学的接收函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登记表》及网上报名校验码,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登记表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寄到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和联系方式
  1.所有被华中农业大学拟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2.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推免生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会随时提供各种信息,请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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