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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奖助及贷学金

  学术型研究生资助体系
  我校是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2013年,我校继续实施研究生资助制度,研究生资助体系包含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1.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学业奖学金由学生向导师申请,分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两种,全额奖学金资助全额学费,半额奖学金资助学费的一半,全校学术型硕士生全额学业奖学金资助比例为85%。
  2.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入学时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享受专项资助。自2012年9月起,凡是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符合资助条件的,原则上均可通过从事""三助""岗位获得不低于每人4000元/年(每年按照10月计发)的学业助学金。""专业型硕士奖助学金""是学业助学金的一种形式,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分为""一等奖助金""和""二等奖助金""。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中的免试推荐生(MPA、MBA除外)设立""一等奖助金"",""一等奖助金""的金额与该生所缴纳的学费数额一致。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MPA、MBA、软件工程除外)设立""二等奖助金"",""二等奖助金""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为每生每年4000元,资助对象为推免生之外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通过从事""三助""岗位获得相应资助。
  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分为3000元、2000元和1000元三种。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特殊困难的研究生。
  5.国家助学贷款按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
  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贷款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被录取为我校的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术型研究生一样在学期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元/年,并可以享受以下资助:(1)可参与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2)各院系将设立一定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给与资助。具体学费标准资助申请方式与资助额度请向报考院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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