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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考研复试安排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复试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组。
  2.成立复试专家组,英语听说测试专家组由我院英语应用能力强的专家组成;专业面试专家组由我院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

  二.复试细则

  1.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资格线如下:
  专业型学位(控制工程)专业:
  总分330,政治55,英语55,数学85,专业课85。
  学术型学位各学科专业:
  总分330,政治55,英语55,数学85,专业课85。
  本院不接收校外和校内其他院系的考生调剂到我院复试录取。
  招生计划:
  各系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情况(导师的招生指标上限数和目前已招收免试生情况)3月12日早上公布。
  由于专业型考生生源不足,允许复试合格却没有被学术型录取的学术型考生在复试结束后申请调剂到专业型录取。

  2.复试时间安排

  3月11日全天考生报到,地点在南一楼中312,进行心理测试;
  3月12日08:30~12:00,专业面试;
  3月12日13:30~17:30,英语面试;
  3月12日19:00~22:00,专业综合笔试;
  3月13日08:30~12:00,14:30~17:30,导师宣讲;
  3月14日10:30公示复试总成绩;
  3月14日10:30~12:00没有入围学术型录取的考生提交调剂申请;
  3月14日下午开始预双向选择录取;
  3月15日预录取结果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根据学校医院安排考生体检时间为3月11日下午。
  3.报到时考生需提供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和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否则后果考生自负。
  4.专业笔试成绩折算后占40分,专业面试成绩占40分,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20分(其中听力测试占7分,口语测试占13分)。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
  5.笔试为专业综合考试,笔试考题分两组。复试笔试科目:第一组为微机原理,电路理论,数字电路和其他综合(如计算机C语言);第二组为数据结构、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和其他综合(如计算机C语言)。考生可任选两组中的一组笔试,两组考生的成绩需按考生平均成绩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6.英语听力测试统一安排在复试笔试前进行,根据听到的两段材料进行作答,占7分。英语口语测试分6小组按学校规定执行,考生成绩按照每组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英语口语测试分两个部分,一是考生背景介绍和问答,二是阅读一篇短文,复述短文内容并讨论。
  7.考生专业面试分6个面试小组进行,其中专业学位1个小组,学术学位5个小组(学术型5组考生成绩按照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8.复试环节其他事宜安排按照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9.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学校规定折合成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以下称总成绩综合排名,两类考生独立排名。
  10.总成绩综合排名方法:依次按总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初试成绩、复试英语成绩的优先顺序由高到低排名。

  三.硕士研究生录取流程

  1.学术型考生录取入围资格的确定: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术型考生的综合排名分别按照1:1的比例确定录取入围考生(以下简称入围考生)。
  2.专业型考生录取入围资格的确定:复试合格的专业型考生获得录取入围资格;复试合格且没有入围学术型录取的学术型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专业型,根据综合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剩余的专业型录取入围生。专业型录取入围考生的排名顺序为:先是原报专业型的考生,后是调剂录取考生。
  3.入围考生根据每个系和导师的指标情况重新填报录取志愿,重新填报录取志愿可不受原报专业的限制。
  4.学生录取以系为单位进行,各个系在录取考生时要做到:导师和入围考生双向选择录取;两类考生分别排队,排名靠前的优先录取;每个系录取的各类学生人数不能超过学院下达指标数,每名导师录取的人数不能突破自己的招生限额。
  5.所有考生在录取结束时必须确定录取系、专业和导师。

  四.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一年评选一次,一年级学业奖学金根据入学成绩确定;
  2.免试生一年级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本科毕业于985高校的免试生二年级和三年级优先享受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3.公开招考的考生的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分配比例根据学校下达的数目确定,排名靠前的优先获得学业奖学金。

  五.录取关系的变更

  允许导师和学生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变更录取关系,如果在此时间内确实需要变更的,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原则上只能在所在系变更。每名考生最多只允许变更两次、每名导师最多只允许变更四次双向选择结果。任何变更结果都必须符合2016年招生限额的规定。

  六.其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七.本细则由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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