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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5考研复试细则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5年统招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力学专业)
  根据研究生院的总体部署,我系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将于3月20日开始。为完成好此项工作,现将力学系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时间
3

项  目

备  注

 

20

 

考生报到
时间:上午8:30—12:00
南一楼三楼东头力学系办公室。

参 加复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报到。往届考生需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 的证明。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和在校成绩单,现实表现材料(政审表附后)。同等学力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 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复试费:100元 自带黑色中性笔。

心理测试(含免试推荐生):  全天

地点:学生自行安排(参加过复试的调剂生不用测试)
网址:http://202.114.18.2:81 只做SCL90的测试即可 
账号为考生编号;  密码为出生年月日(8位)

●  校医院体检:下午14:00—17:30

凭复试体检凭证体检。体检费35元,考生自理。备1寸近期免冠照1张。体检表在医院现场领取。
地点:学生自行安排(参加过复试的调剂生可以不用体检,但需把体检结果从以前复试院系拿过来)

专业课笔试时间:晚上19:00-21:00

力学所有复试考生   地点:西十二楼S207

 

21

英语听说与学科综合面试(交叉进行)
时间:上午8:30开始

地点:东九楼D218(英语听力及口试)
东九楼D219(综合面试)

23

 

公布拟录取名单及成绩
时间:11:00

南一楼东力学系走廊张贴

下午: 14:30-17:00
●录取考生(科学学位)与导师双向选择,填写录取协议书。

力  学:南一楼二楼力学系三楼会议教室E320

 

  力学调剂信息及调剂原则
   由于力学系今年报考生源不足,现需从院内外调剂7名科学学位硕士生。拟接收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内部调剂生4名,接收校内调剂生3名,其中拟从机械科学与 工程学院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等专业调剂2名,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加工专业调剂1名,欢迎相关专业的学生申请报名(复试可按1:1.2进行)。报名条件 如下:
  1、调剂必须满足双上线原则,即既要过报考专业复试线,也要过拟调剂专业的复试线,且必须为科学学位;
  2、本科阶段学习过2门(含)以上力学专业核心课程且成绩优良;
  3、服从专业分配(力学有四个专业: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
  4、调剂申请人员须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recruit.gs.hust.edu.cn)上本人申请,经调出院系在管理系统上确认同意后,我院在系统中上传复试通知,经研究招办审核通过后,复试通知送达考生界面,否则无效;
  5、调剂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19日11:00;获批调剂的调剂生须与报考我系的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各环节且不得同时参加其他院系调剂复试。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复试及录取细则: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成立监察小组,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2、各系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参与研究生复试、命题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做好各项工作,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有亲属参加复试的老师应回避。
  3、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全院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与拟录取学生人数综合比例约1:1.2。
  4、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5、对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专业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核,加试安排两门专业基础课程。
  6、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和综合面试三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各系负责命题;综合面试按一级学科分小组进行;外语听说考试分小组进行,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
   7、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各分项成绩加权组成,即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40%+外语听说成绩×20%。复试小组(分组)成 员参照学校研究生院所定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最终评分由各复试小组组长审定、签字后生效。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即总成绩=0.6×初试成绩/5+0.4×复试成绩。
  9、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优先权依次为:报考本一级学科的原始考生、院内调剂生、院外调剂生)并及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并公布。
  10、"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组织的复试,并享有报考学位类型录取的优先权。
  11、根据公平、公开的原则,由各系组织指导教师和录取学生实行双向选择,充分尊重学生和教师的意愿。
  12、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考试信息,包含考生姓名、原报专业、复试专业、初试分数、复试分数、加权总分。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工作可并行)。申诉电话:***********
  13、细则解释权在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本细则与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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