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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座落在湖南省长沙市著名风景区——岳麓山下,是风光秀丽、人文荟萃、十分理想的求学深造之地。自1951年创校以来,学校已有63年历史。
  校园占地面积460亩,为省级园林式单位。研究生楼条件优越,室内配有空调。学校建有宽带校园局域网、远程网、计算机中心、语音室、电教中心、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报告厅、多媒体教室以及大型会议活动中心等,教学大楼和综合大楼基本实现了智能化。图书馆建筑面积1.465万平方米,藏书近70万册,教学和生活设施齐全。
  校院现有在职教职工500多人,其中教研人员近300人,正高职称81人(其中二级教授15人,三级教授17人),副高职称148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61人,拥有博士学位人员30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入选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的9人。
  学校于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4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拥有政治学和公共管理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覆盖12个二级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科学技术哲学、政治经济学4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14年增列为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单位,面向全国招生。
  二、培养目标
  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2015年面向社会招收50名(具体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2010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工作经验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程序
  全国联考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日期在2014年10月10—31日(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报考点现场确认。2014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本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经考生本人签字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教育厅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图像采集、缴纳报名费。未经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现场信息确认。未经网上报名,或虽已网上报名但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五、初试与复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与时间:《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英语(二)》(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下午:14:00-17:00)。
  2.初试注意事项:(1)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3.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二)复试
  “联考”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为4月20日之前,具体见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考生工作业绩,择优录取;酌情接受调剂考生。
  七、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
  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4年,采取相对集中时间段上课的教学方式。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收取,分两次缴清。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将向综合表现优秀的在校生提供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详见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网站有关规定。
  十、招生咨询
  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陈老师)
  监督电话:*************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邮编:4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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