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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各位新同学:
  首先祝贺您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哈尔滨理工大学继续深造。欢迎您考入哈尔滨理工大学!
  新生报到时间为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请按下列事项做好准备,按时报到入学。
  一、报到须带材料
  1.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通知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3.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5.一寸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5张;
  入学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档案的姓名必须一致,否则不予以办理报到手续。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党组织关系迁移:党员纸质材料随档案转至我校,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考生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后由考生自行保管,入学时交到辅导员处,组织关系迁移要求如下:
  1.组织关系在省内的,介绍信抬头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所去单位为哈尔滨理工大学; 2.组织关系在省外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所去单位为哈尔滨理工大学。 团组织关系迁移:须注明转至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三、住宿问题:学校对研究生住宿不做硬性规定,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住校或走读,住校学生请自备生活用品及行李。

  四、为方便学生交费,学校将随通知书统一发放指定的存折和储蓄卡。缴费方式、邮政储蓄卡及校园卡的使用方法见《哈尔滨理工大学2013年新生校园卡及邮政卡使用须知》。

  五、为了减少学生因病就医所带来的损失,新生入学后全部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保险费30元/年,共计90元(三年),该款由保险公司直接收取。另有商业保险学生可自愿参加,保险费用75元/年。

  六、凡未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新生,请将个人档案由所在单位转至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本省考生持原居民户口者,一律不迁户口,本省考生持原集体户口者和外省考生须将户口迁至“哈尔滨理工大学”。

  七、定向委培考生一律不迁户口、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定向委培考生一律不转人事及工资关系。
 

  八、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意向的新生须准备好乡镇级以上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证明中申请人姓名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上一致。

  九、在近三年内(2010年6月份起)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等级考试者请携带成绩单原件。

  十、按照国家的招生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立即退回原单位。

  十一、请按规定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研究生学院请假并出具相关证明。未请假两周无故未报到或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二、报到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哈尔滨理工大学新教学楼E区一楼大厅。
  在哈尔滨火车站乘11路、107路公交车,到理工大学站下车,市内其它地点乘坐64、67、68、104、106、114路公交车亦可到达。
  
                        二○一三年六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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