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哈尔滨理工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从2000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2014
五、资格审查:
(一)、报考资格自审
1.考生应仔细研读工程硕士报考条件,确保具有报考资格。
2.考生7月份现场确认结束后,本人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n)进行本科毕业证的学历在线验证:
a.若通过在线验证,则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用于学校资格审查。
b1.若不能通过验证,则需要考生本人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我省代理机构做本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联系人吴老师、冯老师,联系电话:*************,网址:http://www.work.gov.cn),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学校资格审查。
b2若不能通过验证,则同时需要考生进行本科学士学位认证,需要到学位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提交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学校资格审查。
c.由于本科毕业学历、学士学位认证时间较长,请考生尽早进行认证,以免耽误学校资格审查,影响录取。(友情提示:A.若在线网上学历查询不到,说明你的学历信息未在学信网上注册,影响今后任何单位在网上即时核对你的学历信息。办理完认证后,在学信网上就可以即时查询到你的学历信息,一劳永逸。B.根据经验: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间最少得一个月,加急认证得半个月,等到12月份认证考生多了,认证的时间可能需要更长且不给办理加急业务。需做认证的考生请最迟于2014年10月30日前办理完认证手续。)
(二)、学校考生资格审查
暂定时间:2014年12月21日
地点:哈理工(学府路52号)新教学主楼E区1332:研究生活动中心
1.按照国家规定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才具备录取资格。需备材料:
A.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同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B.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C:
C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C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与《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c1与材料c2具有其中一个即可。
凡在我校2014年12月21日考生资格审查前,不论何种理由缺少以上3类材料原件中的任何一个,我校均按照国家规定认定:考生由于没有出示必须的资格审查材料而未通过资格审查,不许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持以上3类材料到校进行资格审查中,对于考生的证书疑似有问题者,考生必须于2015年1月10日前提供相关认证报告,否则:认定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查,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2.由于考生对于报名信息未认真核对,而出现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我校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3.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无认证报告的我校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4.按照国家规定:考生必须本人(带齐各种证件)按时来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的考试(专业考试与面试一并进行)。若考生未按时来校进行资格审查,因此未被我校录取,责任自负。
5.我校将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与复查工作,经审查认定考生存在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任何之一的造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所缴纳的培养费不予退还,责任自负,同时将造假行为以公函的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六、录取原则及招生规模: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2.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综合考试及面试结果择优录取。
3.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4.2014年我校录取规模为200人。
七、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3年。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形式以面授为主,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和寒暑假。
2.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考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须在校学习并完成全部培养计划,校企合作研究生培养按照相关规定方式完成培养计划课程。
3.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4.培养费用:委托培养费共计2万元
八、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由学校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联合指导,选题直接来源于本单位课题或生产实际。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并经过哈尔滨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九、后续事宜
关于考试安排的一切事宜,均以本网站发布信息为准,请随时关注。http://www1.hrbust.edu.cn/zuzhijigou/master/
联系电话:863901558639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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