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哈尔滨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哈医研教字[2006]3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14年继续开展接收校内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荐名额及专业分配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计划,我校推免生名额总计119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74名、专业学位研究生45名。学术型研究生以科学研究为主;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于培养实际工作能力,以技能训练为主。其接收推荐名额由学校统筹安排。
(二)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实施“卓越医生”培养计划,由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接收为一院、二院专业学位推免生者兼选。根据我校制定的培养方案,凡参加“卓越医生”培养计划的推免生,在通过各项考核后可获得“四证”(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合格证书)。
(三)2014年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 学制 | 推免人数 | 允许推免生 报考专业 | ||
科学学位 | 专业学位 | ||||
校本部 | 麻醉学 | 5 | 3 | 麻醉学 | |
医学影像学 | 5 | 6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
临床医学 | 5 | 20 | 45 | 临床医学各专业 | |
预防医学 | 5 | 6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
口腔医学 | 5 | 3 | 口腔医学 | ||
生物信息学 | 5 | 2 |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物理学 | ||
生物技术 | 5 | 2 | |||
临床药学(优先) | 5 | 5 | 药学 | ||
药学 | 4 | 7 | |||
公共事业管理 | 4 | 5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
法学 | 4 | 2 | 思想政治教育 | ||
护理学 | 4 | 4 | 护理学 | ||
大庆校区 | 护理学 | 4 | 2 | 护理学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 | 1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方向) | 4 | 1 | |||
医学检验 | 5 | 1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医学检验(病理检验方向) | 5 | 1 | 基础医学 | ||
康复治疗学 | 4 | 1 | |||
精神医学 | 5 | 1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
中药学 | 4 | 1 | 药学 |
二、接收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考试成绩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和重修课程),选修课达到学校规定学分;
(三)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大学日语、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70分,或大学日语、俄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
(四)基础阶段综合考试成绩合格;
(五)思想品德评语为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推荐工作程序及原则
(一)9月25日学校教务处公布各专业成绩排名,由各院系根据学校要求,组织排名前30%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报名,填写《哈尔滨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各单位填写意见后报学校教务处。
(二)9月30日学校教务处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哈尔滨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见研究生学院主页或校园办公网公共信息栏),根据各专业计划名额选择专业与导师,外语语种和学位类型符合招生简章所列导师要求,每位导师只能招收一名推免生。
(三)复试和录取
(1)10月8日由研究生学院按学科、专业组成专家组(每组由5名专家组成)对推免生候选人进行面试复试。面试复试内容包括:
①学生就所报学科专业准备5分钟的专题发言;
②回答专家提问5~10分钟(包括外语)。专家按外语水平(100分)、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评分,各位专家的平均成绩为推免生候选人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240分、外语成绩≥70分为通过。未通过面试复试者取消录取资格,由本专业下一位推免生候选人替补复试。
(2)10月13日上午8:30-11:40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复试专业笔试科目(按照2014年招生简章学生所选导师对应的科目为准),均为主观题。
经考核,未通过复试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10月15日—10月24日学校将复试合格名单在各院(系)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查明情况,遵章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五)10月24日通过公示期无异议者,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2),经院(系)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教务处。
(六)10月25日教务处将推免生候选人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推免生登记表》和学生本科成绩单送交研究生学院,由研究生学院履行有关程序并报省招办备案。
四、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的资格。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毕业实习与考试阶段,所有成绩必须达到优秀,否则将取消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六、在开展推免生工作过程中,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哈尔滨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3.哈尔滨医科大学推免生复试考核表
4.哈尔滨医科大学推免生名单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