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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2008年接收校外推免研究生办法

2008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接收校外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医科大学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2.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3. 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

    4. 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 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 须提供的材料

    1.《哈尔滨医科大学200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填写后打印),由考生本科所在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正式成绩单一份,大学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3.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以及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材料。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再退还。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将上述第二条要求提供的材料,于2007年10月15日以前直接寄(送)到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的学科专业请参照哈尔滨医科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210.46.93.2/)。

    2.研究生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上网公布允许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

  3.复试与录取

  10月17日由研究生学院按学科专业组成基础和综合2个复试小组对推免生候选人进行复试。每个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复试内容包括:

  ⑴学生就所报学科专业准备10分钟的专题发言;

  ⑵专家提问5~10分钟;

  ⑶回答规定问题5~10分钟(包括外语)。

  专家按外语水平(100分)、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评分,各位专家的平均成绩为推免生候选人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240分、外语成绩≥60分为通过。未通过复试者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合格的申请者将获得我校推荐免试资格,同时在网上公布名单,并由我校研招办将加盖有“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公章的接收函寄送给申请者。

  5.获得我校接收函的申请者须得到本科所在院校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2007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无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6.考生请于2007年11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现场确认后打印出的报名信息简表寄达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 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2. 未经复试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3. 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申请者我

校将不予录取
    4. 已被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或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录取资格。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邮编:150081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传真:*************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0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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