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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2.研究生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上网公布允许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
  3.复试与录取
  10月11日由研究生学院按学科专业组成复试小组对推免生候选人进行复试。每个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复试内容包括:
  (1)学生就所报学科专业准备10分钟的专题发言;
  (2)回答专家提问8~10分钟(包括外语)。
  专家按外语水平(100分)、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评分,各位专家的平均成绩为推免生候选人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240分、外语成绩≥70分为通过。未通过复试者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合格的申请者将获得我校推荐免试资格,同时在网上公布名单,并由我校研招办将加盖有“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公章的接收函寄送给申请者。
  5.获得我校接收函的申请者须得到本科所在院校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2),办理正式报名手续(2011年10月20日至30日网上报名、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无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6.考生请于2011年11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现场确认后打印出的报名信息简表寄达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2.未经推免生复试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3.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4.已被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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