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推荐接收校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推荐接收校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地病中心、大庆校区:根据《教育部办公
②回答专家提问5~10分钟(包括外语)。专家按外语水平(100分)、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评分,各位专家的平均成绩为推免生候选人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240分、外语成绩≥70分为通过。未通过面试复试者取消录取资格,由本专业下一位推免生候选人替补复试。
(2)10月13日上午8:30-11:40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复试专业笔试科目(按照2014年招生简章学生所选导师对应的科目为准),均为主观题。
经考核,未通过复试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10月15日—10月24日学校将复试合格名单在各院(系)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查明情况,遵章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五)10月24日通过公示期无异议者,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2),经院(系)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教务处。
(六)10月25日教务处将推免生候选人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推免生登记表》和学生本科成绩单送交研究生学院,由研究生学院履行有关程序并报省招办备案。
四、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的资格。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毕业实习与考试阶段,所有成绩必须达到优秀,否则将取消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六、在开展推免生工作过程中,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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