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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哈尔滨医科大学考研调剂信息


  5、研招办将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调档函调取考生有关报考材料。报考材料寄(送)达我办后,方可办理复试手续。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肃、审慎地对待调剂事宜,如实填写并提供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不予录取。
  2、调剂生源原则上均为自费生,但初试、复试成绩优秀者,可在部分专业考虑计划内录取。自费生实行协议收费,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分年度收取,拟接收的考生,须承诺按时缴纳学费,方可办理复试手续,进行复试。
  3、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实行科学学位、专业学位两种培养方式,请考生根据我校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填报调剂申请。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临床专业学位必须有医师资格证书。
  4、复试时进行体检,若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录取标准,将不予录取。
  5、依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综合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和体检结果以及政治表现,经全面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6、复试安排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有关规定》。
  7、本规定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徐岩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94号
  邮编:15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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