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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资格审查
  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反馈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
  复试时凭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学生证,以及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等将于2013年4月初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5月上旬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一并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报考
  热诚欢迎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尤其接受“211”、“985”等省外高校考生调剂,我们将予以安排公费计划。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类别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一)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或学业奖学金支付、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二)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或学业奖学金支付。
  (三)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
  (四)自筹经费:本人负担部分培养费。
  四种录取类别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对于定向、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入学前由考生与用人单位和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协议书,非定向生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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