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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收在职硕士简章


  三、资格审查
  成绩合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表》(考生可于成绩下达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由招生单位审查、存档。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查(初试成绩过后,复试时进行)。成人教育、军队院校等毕业的考生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五、其它事项
  1、2013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2、考生须访问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haedu.gov.cn)浏览更多报名考试信息。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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