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湖南研招网 > 湖南商学院 > 招生简章

2014年湖南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考试
  1.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上午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入学考试统考的初试科目为4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通过16885880、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gra.hnuc.edu.cn)或者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查询。
  7.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时间、地点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制
  三年,实行弹性管理2~4年。
  九、其它事项
  1.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3.关于收费
  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均按照国家及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4.奖助学金及科研补贴
  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将获得一定奖励。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