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黑龙江研招网 > 黑龙江大学 > 考研调剂

黑龙江大学13年硕士生第二轮校外调剂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关于调剂工作的要求,并根据黑龙江大学各专业上线研究生情况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现将黑龙江大学校外调剂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原则
  1.考生成绩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A类考生国家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与拟调剂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同时调剂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分数要求须符合就高原则。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专业
  黑龙江大学2013年第二轮调剂工作中,共有14个专业接收校外调剂生源,其中学术学位11个专业,专业学位3个领域。具体接收调剂专业(领域)名称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询。

  三、调剂时间
  我校的第二轮校外调剂工作的具体时间为4月27日至4月29日。

  四、调剂形式
  根据国家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调剂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统一进行。

  五、调剂程序
  1.4月27日,我校公布缺额专业(领域)调剂信息。
  2.4月27日开始,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选择调剂学校和调剂专业(领域)。
  3.我校根据考生信息,确定是否接收。
  4.对于同意接收的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向考生发复试通知。
  5.考生在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后,按照我校要求准备复试,复试科目、复试规则、复试通知及复试安排请登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210.46.97.212)查询。
  6.对于通过复试的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将其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待录取”确认,完成调剂和拟录取工作。

  六、其它事宜
  各学科专业、专业领域的校外调剂考生均为计划外拟录取。
  调剂考生数量如不超出招生计划,为合格复试,如超出,按照招生计划实行差额复试。最终的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检结果为准。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黑龙江大学2013年校外调剂专业清单

序号 类型 接收调剂专业名称 所属院系名称
1 学术学位 西方经济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 学术学位 世界经济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3 学术学位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4 学术学位 国民经济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5 学术学位 区域经济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6 学术学位 产业经济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7 学术学位 技术经济及管理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8 学术学位 核技术及应用 物理科学技术学院
9 学术学位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电子工程学院
10 学术学位 作物遗传育种 农作物研究院
11 学术学位 管理科学与工程 信息管理学院
12 专业学位 法律(非法学) 法学院
13 专业学位 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14 专业学位 公共管理 政府管理学院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调剂经验 | 调剂信息 | 调剂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