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2017年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黑龙江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就本院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工作规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政府管理学院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教军章
成员:陈辉、袁洪英、刁利明、张继亮
秘书:张卓
二、复试原则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情参见《黑龙江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复试录取原则: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3.复试资格审查:请考生务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认证报告、思想政治考核表,由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各类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
三、复试内容及分值
1、复试主要包括四项内容,即政治理论笔试考核、专业素养面试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复试总成绩300分。其中政治理论笔试100分,专业素养面试8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部分90分,思想政治考核部分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按照2017年公布的招生章程,复试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开卷,满分100分。
(2)专业素养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满分80分。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等外国语实际使用能力,满分90分。主要采取听力测试、口语对话的形式,听力测试40分,口语5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由专业复试小组与考生面谈,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给出考核结论,合格考生获得满分,不合格考生为零分。满分30分。
3.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调剂考生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9日(周日)早7:45
地点:黑龙江大学汇文楼942室集合
注意事项:请考生提前5分钟到达考场进行资格审查,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思想政治考核表。
五、复试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政府管理学院*************
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六、本细则未明确事宜遵照学校复试方案执行。
七、本细则由政府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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