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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哈尔滨商业大学考研复试方案


       (三)做好破格复试工作
       根据教学[2014]3号文件精神,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应坚持考生自愿原则。研究生学院在与各学院协调后,确定破格复试专业及人员。
       (四)做好调剂工作
       各学院应采取多种渠道,对于上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进行调剂。为确保完成2014年度招生计划,学校公示的招生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会根据调剂工作的实际情况,对部分专业的调剂数量予以动态调整,并会相应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加强复试工作纪律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组名单、命题教师、监考教师、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开辟网站专栏,公布我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复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
       (七)做好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
       各学院应在复试实施细则中上报接受调剂咨询的专门电话和具体责任人,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对外公布。学校设立专门咨询及申诉电话,具体是:
       咨询电话:0451-848920218489204284892040
       申诉举报电话:0451-8489204284892037
       (八)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
        2014年考研复试专题复试经验复试试题复试交流 | 2014年考研讨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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