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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综合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具体考试科目为2013年招生简章指定的笔试科目,每门课程卷面成绩为70分,合计专业综合笔试成绩满分70分。注重考察考生对基本理论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偏重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
       (二)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考核方式为面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30分,其中专业面试为10分,外语口语测试为20分。专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本专业前沿问题的理解能力及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外语口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和口语交流能力。
       四、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共10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42分、外语口语测试缺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共100分。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
       (三)各位专家在复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评分要客观、公正,真实反应学生的实际水平。
       五、复试程序
       (一)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报送研究生学院备案。
       (二)根据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及研究生院通知的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工作。
       (三)学院组织专人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并及时报研究生学院。具体审查条件以学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哈尔滨商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规定为准。
       (四)复试笔试科目和同等学力考生笔试科目的命题、考试、评卷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由经济学院复试专家小组组织完成。要求每位考生有一份面试记录,每位专家复试组成员填写一份面试综合测试评分表,外语口语测试教师填写一份面试外语口试评分表。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专家复试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各专家复试组成员将面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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