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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四)复试笔试科目和同等学力考生笔试科目的命题、考试、评卷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由学院复试专家小组组织完成。要求每位考生有一份面试记录,每位专家复试组成员填写一份面试综合测试评分表,外语口语测试教师填写一份面试外语口试评分表。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专家复试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各专家复试组成员将面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五)复试笔试安排在4月1日上午8:15-11:15,由金融学院组织完成。考试结束后秘书集中收取试卷并马上组织相关老师在指定的场所(0705)判卷和统计成绩,笔试成绩经相关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于当天公布;复试面试安排在4月1日下午13:30-16:00,面试成绩经统计、核实无误后于当天公布;考生的综合成绩和排名经统计、核实无误后于复试结束当天公布。
       (六)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及研究生院公布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文件附件1—附件7汇总交研究生学院一份备案。
       (七)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的试卷、答案及面试记录及考生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在学院保存3年。
       (八)其他相关程序要求参见《哈尔滨商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六、其他
       (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对复试专家组名单、命题教师、监考教师、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办法由金融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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