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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河南科技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
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领域代码045101)的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2016年我校首次开展“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推荐免试工作,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接收名额分别为30名,全部为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不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经相关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详见《河南科技学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招生人数、学制
  2016年我校共有21个学术学位硕士点和23个专业学位领域进行招生,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五、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招办、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公布后,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12日前。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进行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六、准考
  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复试时交验。

  七、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1.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27日。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试日期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12月26日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204英语二

12月27日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2.初试科目:
  学术型研究生:
  全国统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2-数学二。
  自命题科目为:701-数学;702-化学;703-园林植物学;801-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802-园艺综合理论;803-景观园艺综合理论;804-兽医微生物学;805-食品化学;806-食品微生物学;807-食品文化概论;808-西方经济学(宏观、微观);809-机械设计;810-机械工程控制基础;811-植物保护学概论。
  专业学位研究生:
  全国统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2-数学二;
  自命题科目为:333-教育综合;339-农业知识综合一;340-农业知识综合二;341-农业知识综合三;342-农业知识综合四;802-园艺综合理论;805-食品化学;806-食品微生物学;808-西方经济学(宏观、微观);809-机械设计;810-机械工程控制基础;811-植物保护学概论;901-教育管理学;902-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903-语文教学论;904-数学教学论;905-学校体育学;906-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907-生态学;908-畜牧学概论;909-林业生态;910-计算机基础;911-计算机技术综合;912-职业教育管理;913-分析化学;914-美术教学论;915-服装设计;916-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二)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调剂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1.2,包括体检、笔试(外语、专业课)和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考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学费标准和研究生奖励资助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我校2016年招收的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均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二)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专项奖学金等奖助项目。学校设有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学校还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
研创新课题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家庭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我校奖助体系,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2016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14000元。

  河南科技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奖助项目

比例

奖励金额

备注

国家助学金

 

6000元/年

一年按12个月发放,非定向生每人每月500元,定向生除外。

学校助学金

100%

3600元/年

一年按12个月发放,非定向生、定向生每人每月均为300元。

国家奖学金

5%

20000元/年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

学业奖学金

100%

一等:20%,10000元/年

一等和二等奖学金为省级学业奖学金,三等和四等奖学金为校级学业奖学金。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科研成果、培养潜力等综合因素,按规定比例评定。

二等:20%,6000元/年

三等:30%,4000元/年

四等:30%,2000元/年

新生奖学金

10%

一等:5000元/人

初试总分在所在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录取的所有一志愿考生排名前10%者

15%

二等:4000元/人

初试总分在所在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录取的所有一志愿考生排名在11%-25%者

25%

三等:3000元/人

初试总分在所在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录取的所有一志愿考生排名在26%-50%者

 

四等:2000元/人

调剂录取考生,考试科目全为国家统一命题或联合命题,初试总分超过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河南区研究生复试分数线20分以上,或三门考试科目为国家统一命题或联合命题,初试总分超过河南区研究生复试分数线30分以上,或两门考试科目为国家统一命题或联合命题,初试总分超过河南区研究生复试分数线40分以上被录取者

50%

五等:1000元/人

初试总分在所在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录取的所有一志愿考生排名在51%-100%者

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奖

10%

500元/人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获奖比例为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

校优秀硕士论文奖

20%

500元/篇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获奖比例为当年通过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的20%。

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奖

 

1000元/人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以省里下达指标为准。

省优秀硕士论文奖

 

1000元/篇

省级优秀硕士论文名额以省里下达指标为准。

考取博士研究生奖

 

5000元/人

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考取博士研究生者可申请。

研究生“三助”津贴

助教、助管岗位数不超过当年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15%。

“三助”津贴的发放标准为:助教为每学时15元;助管为200元/生·月;助研津贴由导师根据课题经费来源及学生参与科研工作量定期发放,标准及条件由导师自定。不同专业间会有差别。。

研究生学术创新项目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

  注:1、“硕师计划”推免生奖助体系详见我校相关文件。
  2、凡被我校录取的非本校考生,复试结束后凭车、船票报销复试的往返路费和住宿费。
  3、根据学校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优秀毕业研究生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留校工作。

 

  学校代码:10467
  联系电话:(0373)3040863、3040150、3693238
  传真:(0373)3040863、3040873
  邮箱:zhouhong3040863@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ist.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hist.edu.cn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河南科技学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45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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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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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liangswqs@126.com

文法学院

张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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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910347@qq.com

数学科学学院

刘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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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jf101@126.com

体育学院

于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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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zhenyong75@163.com

化学化工学院

连照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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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xalian@163.com

艺术学院

张思镜

************、***********

446086237@qq.com

服装学院

常丽霞

************、***********

315728970@qq.com

  以上说明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最新信息。

 

  (实习编辑: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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