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007 年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学院是中国著名的八大美术学院之一,是华中地区最高美术学府。自 1979 年首次招收硕士研究生至今, 27 年来,在各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上,形成了以艺术学、美术
湖北美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007 年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学院是中国著名的八大美术学院之一,是华中地区最高美术学府。自 1979 年首次招收硕士研究生至今, 27 年来,在各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上,形成了以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三个省级重点学科为龙头,以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公共视觉设计研究中心为平台的多层次的艺术研究体系与教育管理体系。现有硕士生导师 58 人,其中教授 26 人,副教授 32 人,迄今共培养了 317 名研究生。他们在全国性的美展和各类大赛中,多人次获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在省级及全国性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作品近千件。 为繁荣我国的文化和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学院在研究生培养教育方面,一贯坚持以提高思维能力,创造能力为主导的教学方法,强调研究生的理论研究与创作、设计实践的凝练与融合。研究生经常协助和参与研究所承担的各种设计项目与课题。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中,学院共有二百多件艺术作品入选国内外各类展览,获得各种奖励 60 余项。其中,作品入选湖北省第十届美术作品展 75 件,获省级特别奖 5 项,金奖 2 项,银奖 l 项,铜奖 1l 项;入选全国第十届美术作品展 37 件,获国家级铜奖 3 项。此外,还获得了首届全国壁画大展大奖 ( 金奖 )2 项,佳作奖 ( 银奖 )1 项;获得首届全国环艺大展银奖 1 项 ( 金奖空缺 ) ;获得第二届全国中国画大展银奖 l 项等多项水平高、影响大的专业奖项。
学院现有的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三个省级重点学科,每年面向全国招收 18 个研究方向 98 个研究课题的近 200 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此外,学院作为我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每年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硕士 30 名。
通过一系列艺术学理论研究和艺术创作实践的深入开展,湖北美术学院已成为华中地区(覆盖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安徽等省)唯一具有独特的艺术学、美术学与设计艺术学与“艺术硕士培养”理论体系以及完善的教学体系的研究生教育研究基地。
一、招生专业名额及学制
1 、艺术学 40 名;美术学 90 名;设计艺术学 70 名(注: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正式招生计划为准。)
2 、学制三年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必须是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的 9 月 1 日 )且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 1967 年 9 月 1 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 200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请登陆该网址:( http://www.chinayz.edu.cn 或 http://www.chinayz.com.cn )。
网上报名时间: 2006 年 10 月 10 日 至 31 日每天 9:00 — 22:00
现场报名时间: 2006 年 11 月 10 日 至 14 日
现场报名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湖北中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非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须来我院参加资格考试(报考美术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研究方向除外),资格考试科目:素描、色彩(考试时间: 2006 年 11 月 5 日上午 8:00 );资格考试合格者,准予现场报名。
注 :本院不在外地设立考点,也不接受外地报名点转寄的报名资料。
四、考试(初试)
1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待定(以国家教育部文件为准)。考生必须在考试前一天下午持《准考证》熟悉考场。
2 、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地点待定,专业课考试在湖北美术学院。
3 、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外语、政治及美术理论科目采取闭卷考试,不准携带辞典和工具书。专业考试用画板、画架、试卷用纸、粘泥等由学校提供,其它画具自备。
4 、考试计分标准:外语 100 分,政治 100 分,素描 100 分,色彩 100 分,速写 50 分,美术理论(设计理论) 50 分。史论专业的美术学基础(设计艺术学基础) 100 分,色彩 50 分,
五、复试
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且每门专业成绩在及格分以上,我院将向初试合格考生寄、发复试通知单并进行体格检查。复试成绩将作为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录取
我院将向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贯彻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被录取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的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徇私舞弊者,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学籍。
七、学习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人民助学金。自费生按照学校的规定收取培养费。
八、毕业生就业
研究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主要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回定向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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