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江苏研招网 > 江苏海洋大学 > 分数线

2014年淮海工学院考研分数线及复试细则


       第十七条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各学院的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评分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各学院须在复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
       六、总成绩计算、录取
       第十八条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专业的排名确定,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调剂到本学科专业的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一志愿合格考生之后排序,依次录取。研究生处负责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七、调剂
       第十九条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第二十条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复试。对复试不合格、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予录取通知。
       第二十一条在复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要落实拟录取考生的指导教师。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1名。
       八、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第二十二条研究生处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公布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程序、调剂方案及数量,并将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告知考生。
       拟录取名单(含调剂录取考生)须在网上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监督和复议
       第二十三条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江苏海洋大学热点文章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