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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合肥学院201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合肥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和《关于下达“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学位【2011】69号)精神,合肥学院于2012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环境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学校概况
  合肥学院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1980年建校(合肥联合大学)之初,就在全国率先实行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探索作用。合肥学院在职教职工909人,其中专任教师717人,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248人(教授53人),69%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另有国内外兼任教师164余人,其中常年在校的外籍教师近20人,其中2人获“国家友谊奖”,10人次获“黄山友谊奖”。
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一万四千多人,外国留学生53人。学院现有18个教学系部,设有43个本科专业,其中5个国家特色专业。学院是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实施高校、中德合作共建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高校。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家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层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借鉴德国等发达国家工程教育理念以及我校近年应用型本科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依托“校企联合培养”平台,制定我校环境工程领域专业硕士培养目标为:培养理想观念新、工程实践能力强,掌握固体废物处理工程领域的基本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具有独立从事固体废物处理领域技术创新、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人才。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重点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逾期不得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历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内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所在地高校招生办设置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现场图像采集、交纳报名费等 手续。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准考证打印: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凭网报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考生登陆研招网,自行查询考试信息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还将进行再次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1.初试日期与地点:
  (1)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2.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数学二302和环境科学概论901。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专业课由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内容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3.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另行通知。复试科目考试形式及具体内容由学校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决定。对以同等学历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名单。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拟录取为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相应的培养合同。
  拟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
  
  九、学制和学费
  学制: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2.5-3年,按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所修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学费:相关费用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十、就业前景
  “节能环保产业”被列为国家大力发展的七大战略新型产业之首,环境工程也是21世纪重点发展的高新科技之一。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具有扎实的环境工程理论知识、专业技术和工程设计能力,特别是在固体废物管理、处理与处置等方面的理论和技术独具特色。本专业是跨学科领域的工程应用型专业,具有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面宽、就业适应性强,未来社会需求量大的特征。毕业生可在政府部门、规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设计单位、工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从事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也可以在环保产业部门从事与环保设备相关的研究、设计、制造、运行控制及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请慎重并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在审核报名资格等事项中及时联系。
  (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
  (三)同等学历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同等学历”四个字。
  注: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单位代码:1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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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黄山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373号
  邮编:230022
  南艳湖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158号
  邮编:230601
  学校网址:www.hfu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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