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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专业概况
  我校环境工程专业是基于欧盟亚洲链项目研究成果(可持续资源管理技术和学科建设,项目号ASI/B7-301/98/679-048(75355)),由中、德、奥、泰四国高校共建。根据欧盟亚洲链项目计划,我校和德国希尔德斯海姆-霍尔兹明登-哥廷根应用科学大学不仅在本科层次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并在专业硕士层次进行合作培养。五年来,共合作培养德国应用型硕士生13人。通过和德国合作培养专业硕士生,我校导师深刻理解了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培养应用型硕士的全过程以及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
  2005年,安徽省与德国下萨克森州在合肥学院共同建设了国际合作平台——中德合作环境技术转化中心。2006-2014年该中心先后主持召开五届亚欧环境技术转化国际会议。学校充分利用这一平台,积极参与安徽省及合肥市环境工程和技术方面研究。2007年安徽省教育厅在我院设立城市固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0年安徽省科技厅在我校设立安徽省固体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1年我校联合三家企业组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创新平台——合肥环境工程研究院。2013年合肥学院水环境及污染控制院士专家工作站揭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科院过程所研究员张懿及创新团队正式入驻我校院士专家工作站。2014年合肥学院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合肥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共建安徽省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协同创新中心。
  目前,学校环境工程专业实验室总面积为2600多平米,实验设备资产1500余万元,拥有固体废物处理等9个专业实验室,企业在我校建设了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5个嵌入式实验室。我校还与合肥热电集团、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工程实践基地。我校与相关企业共建的嵌入式研发和技术服务中心——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已获国家环境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是合肥市2012年“创新型企业”。同时,环境科学与工程是我校首批重点学科,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
  培养目标:学校借鉴德国等发达国家工程教育理念以及我校近年应用型本科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依托“校企联合培养”平台,制定环境工程领域专业硕士培养目标为: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思想观念新、工程实践能力强,掌握环境工程领域的基本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具有独立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创新、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人才。
  培养模式:本专业实行“1+0.5+1”的三段式培养模式。即一年的课堂教学和岗位认知实习:第一学年在学校修完国家(全国工程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定的理论课课堂教学的学分,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中学习理论;半年(第三学期)的项目学习和短期游学活动:在校内外导师的联合指导下完成三个项目的学习和开展短期国内(外)游学活动,训练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为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奠定基础,同时通过短期游学活动扩大学生视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一年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最后一年在双导师的指导下安排研究生在企业(院所)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重在培养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既可以是产品研发类、工程设计类,也可以是调研报告类和应用研究类,还可以是规划、评价类和管理研究类等。外语较好的优秀学生可以推荐到德、韩或美国的相关高校就读1-1.5年,经考核符合毕业要求,可同时获得我校与合作高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其学费由双方高校共同承担。
  就业前景:“节能环保产业”被列为国家大力发展的七大战略新型产业之首,环境工程也是21世纪重点发展的高新科技之一。本专业是跨学科领域的工程应用型专业,毕业生可在政府部门、规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设计单位、工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从事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也可以在环保产业部门从事与环保设备相关的研究、设计、制造、运行控制及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重点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必须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具体报名时间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2015年研究生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以教育部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2、现场确认内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上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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