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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后续安排

  各位考生:

  2019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基本结束,现将2019年拟录取研究生的后续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档问题

  1.调档函获取方式

  (1)5月31日起,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搜索并关注“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调档函”、选择“我是学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最后“彩色打印”本人的“调档函”。

  (2)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调档函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档案实际所在单位与报考填写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本人到研招办说明情况,如无严重问题,可直接领取,有严重问题者则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2.河南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河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生(不包括联合招生单位应届生,详细名单见附件4)、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应届本科生(详细名单见附件5)不用打印调档函,研招办已经统一送交相关部门。考生按档案部门要求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3.工资关系等各种关系转移,待考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此次调档不涉及。请考生(特别是非全日制考生)与所在单位说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如9月前的工资福利等)。考虑到有些单位在开具工资关系转移等证明时,需要核查档案并随档案一并转出,请考生提醒单位预先开具工资关系转移的相关手续并交考生保存,开学报到时交所在学院。档案转到研招办后一律不再退回(取消录取资格者除外)。

  4.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档案必须转到河南师范大学,方能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根据档案审核情况、决定发放与否以及发放的起始月份。

  5.档案应于6月21日前交至或寄至研招办。邮寄请使用邮政EMS,其他快递因不送货上门,故无法收取。邮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收件人:研招办,邮政编码:453007,联系电话:************。

  6.考生档案必须齐备,密封完好。务必包括党团材料,第一学历非本科的考生,必须确保有第一学历学籍档案材料。

  二、关于录取通知书寄发问题

  1.经审查,档案合格或已办理定向协议的考生,方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没有档案(定向协议)或档案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直至最终取消录取资格。

  2.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非全日制考生(一般不转档案),不论档案到达与否,凭《准考证》和政审表,本人或委托他人在6月17日-21日到研招办领取(推免类研究生凭身份证和政审表领取)。如需邮寄,必须等档案到达研招办之后方能邮寄;从7月1日开始按考生填写的通信地址统一邮寄。

  3.河南师范大学应届生和教职工、附中教师、新联学院应届生,通知书不再邮寄,考生在符合领取条件情况下凭《准考证》和政审表到研招办领取。

  4.其他类型考生只有等档案、政审表到达研招办后才能领取或邮寄录取通知书。

  特别提醒:

  河南师范大学的应届生及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应将《就业协议书》交回档案馆。

  2019年暑假需到校上课的各类研究生(含硕师计划、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农业硕士等)的通知书逾期不领将不再邮寄,考生于7月8日报到时凭准考证和政审表到研招办直接领取。

  三、报到前需要办理的手续及要求

  报到前,考生需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考虑到通知书发放较晚,而应届生一般在6月底前或更早时间离校,此类考生需要提前办理政审表。

  四、报到注意事项

  1.组织关系转移:共青团员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中共党员(含预备)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其他考生无需办理。

  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抬头统一为“河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河南省考生,如需备注单位,请填写录取学院)或“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非河南省考生,备注单位为河南师范大学及录取学院)。

  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不要放入档案中,开学时自己交到所在学院,但党团材料务必装入档案中。

  2.户口迁移:应届本科生且户口在就读学校的考生可以将户口迁移到学校或原籍;户口在原籍或者已婚的考生,学校不接受其户口迁入;其他考生一般不必迁移户口。若必须迁移,户口迁入地址一律填写“河南师范大学”。

  3.工资关系转移:

  (1)普通全日制应届生以及在择业期内(限2年,即2017年6月以后毕业)且从未就业的考生无需办理工资关系转移;

  (2)在职考生由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如无工资关系将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按原单位仍然发放工资看待);

  (3)从未就业且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托管的考生,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工资关系证明;如无证明,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4)成人教育学历考生,如是在职人员需办理工资关系转移,如不是在职人员不需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是否在职以年龄、毕业时间并结合报名时所填写的工作经历综合判定。

  考虑到有的单位在档案调出的同时要求工资关系必须转出,建议这些单位的考生,调档时让单位开好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自己保存,但不要放入档案中,开学后统一交到所在学院。

  4.学费、住宿费:学生向建行卡(报到时领取)中存第一学年学费和住宿费。默认所有全日制新生都住宿,将自动从卡中划扣学费和住宿费,如果确实不住宿请勿存住宿费。收费标准详见录取通知书。

  5.报到时携带材料: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各级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学位证书、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6张(备用)以及1、2、3所要求的各类证明。

  6.保险:根据《新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入校新生应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地(新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此项目是政府为大学生补贴的医疗保险项目,具体缴纳费用和办法待国家相关政策下达后另行通知。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管理,校医院为我校学生的门诊就诊定点医院。使用医保门诊直报系统,参保学生可享受门诊费一定比例的报销。在新乡市或异地医疗医院住院可享受新乡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如有变动按最新规定执行。

  7.报到时间:按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请假(时间最多不超过2周)。上述所有手续须在开学两周内办理完毕。逾期未报到又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8.到校路线:报到时在新乡火车站和新乡东站(高铁站)乘河南师范大学迎新专车,或在新乡火车站乘坐公交K1、K20路,在新乡东站乘坐公交K57、K69路,到河师大站下车,然后到校内研究生迎新站报到。

  五、关于助学金和奖学金问题

  1.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档案必须转到河南师范大学方能享受国家助学金;在职人员(超过择业期视为在职)同时要求转移工资关系,方能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13000元/生/年,硕士生6000元/生/年)。

  2.录取为定向、不转档案、不转工资关系的研究生均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参照《河南师范大学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六、相关附件及使用说明

  1.政审表(见附件1),全部研究生下载填写打印后,随档案一起寄送研招办(政审表不要密封在档案中)。政审表内容由考生所在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填写(要求手写)并盖章(请务必盖带镰刀锤头的党章,不能盖带五星的公章,非党员也要盖党章),无单位新生由基层党组织(如村支部、街道办党工委)填写盖章。

  2.硕士生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复试系统,进入后可以查看下列信息:

  (1)录取信息(包括录取院系、专业、考生编号、新生学号等);

  (2)政审表要和档案一起送达,收到政审表和档案前,系统显示政审未通过;

  (3)系统中目前显示奖学金等级不准确,实际享受奖学金按《河南师范大学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入学报到时由学院送研究生院。

  3.2019年拟录取本校本科学生,即报考时填写档案地址为河南师范大学的考生名单,调档函已经集中送至校档案馆,学生本人不需要打印或领取。

  4.2019年拟录取新联学院本科学生,即报考时填写档案地址为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的考生名单,调档函已经集中送至新联学院。

  本通知内容较多,希望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对照自己情况准备好相关材料,按规定办理各项手续,如有疑问请致电************,研招办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更新本通知。

  本通知内容不作为研究生享受相关待遇的法定文件,仅作为研究生办理相关手续的说明性文本,解释权归研招办。

  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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