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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要求

2009 年调剂要求

一、调入

1. 符合教育部关于复试的基本要求。

2. 符合我校 2009 年招生简章的要求。

3. 统考科目必须与我校相同或相近。外国语语种限于英语(非外语类专业),业务课一我校采用统考科目的,要求调剂考生也必须是相同或兼容(数学一到数学三从高到低兼容)的统考科目。

二、调出

1. 符合教育部关于复试的基本要求。

2. 在我校不能参加复试。

调剂手续的办理

一、 调入

1. 考生个人向志愿调入专业所在学院(所)提交书面申请,学院(所)向研招办书面出具同意调入意见(主管领导人签字,并加盖学院(所)公章)。

2. 研招办向考生原报考单位出具《调剂录取调档函》(此函已发给各学院,各学院可自行发函,但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

3. 考生与原报考单位联系,将试卷、调剂表以及教育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寄研招办。

4. 调剂成功与否,以档案到研招办为准(截止时间 4 月 13 日 上午 11 :40 )。

5. 所有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时所登录的网站)调剂系统,提交相关信息。

二、 调出

1. 考生个人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所)提交书面申请,学院(所)向研招办书面出具同意调出意见(学科点负责人及主管领导人签字,并加学院(所)公章)。

2. 拟接收单位向研招办发送《调剂录取调档函》,研招办根据教育部规定将考生调剂所需的材料函寄接收单位(费用考生自理)。

特别说明:上述所有调剂手续的办理一律等国家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进行。

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2009 年3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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