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工程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河北工程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河北工程
河北工程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河北工程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河北工程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邯郸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农、医、文、法、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高等工程教育为鲜明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的高等学校,现有21个硕士学位点、11个工程硕士领域和工商管理(MBA)、农业推广两个专业学位点,有4个国家级特色品牌专业、3个河北省重点学科、4个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1个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校园总占地面积为2340亩,各类建筑面积87.8万平方米。有39个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值17074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总量232万册、中外文期刊3241种。具有覆盖各校区的万兆光纤主干、千兆到桌面的校园网络和覆盖主校区的无线校园网络系统,有设施先进的体育运动场馆,有固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158个。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655人,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972人,其中教授239人,研究生导师260人。学校具有较强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能力及多学科交叉的综合科技优势。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乌克兰、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的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作为唯一主编单位,与英国科学出版社联合主办有SCI和EI检索杂志《Energy Exploration & Exploitation》;与美国阿拉斯加大学、英国朗堡大学、乌克兰国立建筑技术大学联合创办有英文学术期刊《World Journal of Engineering》,面向海内外发行。
学校始终将质量置于研究生培养的中心,有健全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我校硕士毕业生以基础坚实、专业知识牢固、作风踏实,学风严谨和勇于创新,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欢迎报考河北工程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
一、有关政策
2011年我校共有21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1个工程领域、工商管理(MBA)和农业推广2个专业学位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录取为我校的学术型研究生,不缴纳学费,享受全额国家普通奖学金(A类)和每年1000元的科研业务经费。
2.录取为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不缴纳学费,享受全额国家普通奖学金(A类)和每年1500元的科研业务经费。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学术型及专业学位(不含项目管理专业和工商管理硕士)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 我校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只招收建筑、土木类和环境工程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项目管理(专业代码085239)和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且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备注:今年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将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和照相。具体时间: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地点和要求请于9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页查询。
四、初试
1.初试时间:2011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系按2010年的招生规模分配,2011年计划招收名额在2010年的基础上可能有所增加,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五、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六、录取
1.复试合格,予以录取。2010年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录取率为100%。
2.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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