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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工程大学接受外校推免研究生办法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
  (1)有意者请访问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主页(http://yanjs.hebeu.edu.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
  (2)2013年10月10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本人送达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邮政编码为056038。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2.经研究生部和有关学院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参加我校复试。
  3.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获取报名须用的校验密码,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母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能录取。
  4.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拟录取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自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3.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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