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工程大学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研招生简章
河北工程大学关于2017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生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文件,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10名。
一、报考资格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报考
考生根据“河北工程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报考条件,可按“河北工程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报全日制所有专业
考生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复试、录取
1.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
2.复试合格,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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