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北方学院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调转等事宜的说明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校2020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报到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现就考生关心的人事档案调转等事宜说明如下:一、人事档案调转(一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校2020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报到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现就考生关心的人事档案调转等事宜说明如下:
一、人事档案调转
(一)
1、研究生研招网报名时,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须转至我校;
2、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不需转至我校,但须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否则按非定向就业处理。
3、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如报名时填报的是“非定向就业”,须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否则影响录取检查。
(二)档案提交方式
1、征得原档案存放单位同意的考生,可以自带方式于开学报到日将档案交至开学报到地点,自带档案必须封存完整,如有破损,概不接收。
2、档案需邮寄的考生请用铅笔在档案袋左下角注明考生姓名、录取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邮寄至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钻石南路11号,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收),邮编:075000,电话:***********。学校目前仅接收机要或邮政EMS邮寄。
3、调档函见附件,可彩色打印后提供给档案所在单位。
二、入学后复查
录取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复查过程中,发现复试与复查表现差异大的考生,学校将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具有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行为的,要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提供定向协议。
(二)定向协议书(见附件)一式四份,考生须于7月3日之前将盖有工作单位公章、本人签字的协议书邮寄至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钻石南路11号,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收),邮编:075000,电话:***********。学校目前仅接收邮政EMS邮寄。
四、党组织关系办理说明
(一)组织关系在省内的生源,不用开具纸质介绍信,直接从“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接转即可,接转去向填写“中共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党委”。
(二)组织关系在省外的生源,仍需开具的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去向填写“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开学报到当天上交,请注意有效期时限。
五、团组织关系接转说明
团组织关系接转不用开具纸质介绍信,由本人或所在班级团务老师从“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中接转即可,转入团组织选择“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新生临时团支部”。
六、其他
(一)学生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户口迁移。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将于7月下旬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录检工作完成后发放。
附件1:调档函
附件2:定向(委培)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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