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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审核。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各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
  八、学习年限与学费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业年限2.5-5年。
  学费:软件工程2.4万,其他领域2.2万元。
  九、学习时间及授课地点
  根据国家要求,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除经批准的授课点外,省内授课一般安排在杭州市区文一校区(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93号)。
  附件:2013年工程硕士笔试科目及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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