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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拟录取考生调卷调档通知

  一、初试试卷调入我校(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生)
 

  1.调卷对象
  非一志愿报考我校,被我校拟录取并接收确认了我校拟录取的考生。
  一志愿报考我校,已被我校拟录取考生(含校内调剂生)的初试试卷已在我校,不存在调入。
  2.调卷材料 
  (1)拟录取调剂生的调卷公函由各招生学院研究生秘书传真至考生一志愿单位研招办,或由考生向拟录取学院研究生秘书索取调卷公函,自己递交、寄送或传真至一志愿单位研招办。
  (2)如果一志愿单位须“考生调卷申请”,请考生按照一志愿单位的要求写好调卷申请(可参考附件1),及时发往一志愿单位。
  3.调卷程序
  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生(非一志愿考生),请及时将上述调卷材料提交一志愿招生单位研招办,务必催促一志愿单位在5月10日前将初试所有科目试卷调至我校研招办,以便进行正式录取。
 

  二、调取人事档案(被我校拟录取的所有考生)
 

  1.调档对象
  被我校已经拟录取的所有考生(即拟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调档要求
  (1)根据国家教育部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考生人事档案须在正式录取前寄至我校,审查合格后才能正式录取。
  (2)应届毕业考生,人事档案未整好的可推后寄送,最迟须在应届毕业生离校后10日内寄至被录取学院辅导员处。
  (3)非应届毕业考生的人事档案,5月20日之前寄至拟录取学院辅导员处。
  3.调档程序
  (1)调档函获取:
  1)考生可直接到拟录取学院辅导员处索取调档函,或者委托人领取调档公函,领取时进行登记;
  2)除直接领取调档函外的其余考生,由拟录取学院辅导员将调档函寄给考生(按照考生网上报考时填写的通信地址邮寄给考生);
  (2)办理调档:
  考生拿到调档函后,将个人信息补充完整,并及时将调档函提交至本人档案所在单位。
  (3)催促档案所在单位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于5月20日之前(应届毕业生档案离校后10日内)寄至拟录取学院负责学生档案的辅导员处(各招生学院档案接收地址和辅导员联系方式见调档函)。
 

  三、初试试卷调出我校(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其他学校拟录取的考生)
 

  1.调卷对象
  一志愿报考我校,未被我校拟录取,达到了其他复试学校所在地区(A、B、C三类地区)国家复试线,并被其他复试学校拟录取的考生。
  2.调卷所需材料
  (1)拟录取单位的调卷公函,公函须包括所调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招生单位研招部门盖章(传真件的盖章要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调出)、试卷邮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2)考生调卷申请(参考附件2),申请须包括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初试各科名称及其成绩、总分、拟录取单位名称、本人手写签字、联系电话等。
  3.调卷程序
  (1)请考生和招生单位将上述两份材料在国家录取结束前(5月5日前)递交(可委托人办理)、邮寄、传真(*************)至我校研招办,调卷公函传真件的盖章要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调出,逾期不再办理;
  (2)材料完整、符合要求的我校将在4月底、5月初分两批寄出试卷;
  4.调出试卷说明
  由于2011年开始浙江省实行考研初试统考科目网上评卷,统考试卷存放在省考试院,网上评卷结果更体现了公平、公正。因此我校只寄送考生的自命题科目答卷,或者只寄送说明公函,承诺考生的初试试卷保存至其毕业,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确认被考生的被拟录取学校,向被拟录取学校保证其公函的唯一性,不会发往其他学校。

 

  附件:杭电试卷调入个人申请
     杭电试卷调出个人申请
     杭电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联系方式
     杭电各学院招生专业及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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